聽覺受損

聽覺受損

聽覺受損(HI)是指聽覺系統的任何部分有障礙。 正常的聽力閾值為 -10 至 25 分貝 (db)。聽覺受損定義患者的耳朵只能接收到 26 分貝或更高的聲音,可分為以下五個嚴重程度:

聽力受損程度 聽力閾值(分貝聽力損失=dB HL)
輕度聽力損失 26-40
中度聽力損失 41-55
中度嚴重聽力損失 56-70
嚴重聽力損失 71-90
深度聽力損失 Over 90

患有聽力受損的學生通常使用以下學習輔助工具來學習語言感知:

– 助聽器,包括人工耳蝸
– 助聽設備,例如感應環路和調頻 (FM) 系統
– 讀唇
– 手語翻譯
– 實時字幕設備

聽覺受損遇到的困難

– 難以理解別人輕聲或在嘈雜的環境中交談時對話
– 較難跟上快速的口頭交流,從而導致難以參與小組討論和互動
– 對於收聽沒有字幕的聲帶或影片感到困難

支援患有聽覺受損的學生

1. 溝通:

– 與學生確認首選的溝通方式(例如面對面、電子郵件等)
– 在開始對話之前先喚起學生的注意(例如通過叫他/她的名字)
– 說話要清晰、緩慢,不用誇大嘴巴的動作
– 在句子/短語之間停頓,確保同學理解你所說的內容才繼續
– 談話時盡量減少外來噪音(例如選擇一個安靜的環境進行討論)
– 以書面形式提供有關資訊的內容(例如方向、時間表)
– 必要時總結討論的要點

2. 融合教學:

– 鼓勵學生在課堂找一個視線暢通無阻的座位
– 利用學生提供的輔助聽力/實時字幕設備
– 盡量降低背景噪音
– 在教授線上課程啟用實時字幕
– 在課前提供講義資料,以便學生備課
– 允許學生在課堂中錄音/錄像,以便學生課後復習/學習
– 調整教學環境的照明,以助依賴唇讀和/或手語翻譯的學生看得清楚
– 與有關學生私下討論特殊學習和/或考試安排
– 承認並尊重學習需要的多樣性

3. 融合評估:

– 考慮替代以口頭報告為主的作業或考試
– 如有必要,考慮在小測/測驗/考試中加時
– 安排單獨的場地進行測驗/考試,以減少干擾和噪音
– 在考試期間,以書面形式提出所有指示

參考資料 (只供英文版)

Information on HI (The Hong Kong Society for Hearing Impaired Person)

Inclusive Teaching for Students with HI (Australian Disability Clearinghouse on Education and Training, Australia)